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工作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工作的通知
1997年6月18日 证监发字[1997]356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已经我会证
监发字[1997]355号文批准,请你所按照我会证监发字[1996]169号和423号文的有
关要求,组织好此次股票发行工作。本次发行要先验资后配号,对申购资金到位情
况要认真查实,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申购冻结资金的利息,按有
关规定处理。发行申购后1个工作日内,请你所将发行情况反馈表传真至我会发行
部;7个工作日内,请将发行申购、冻结资金和认购中签明细的磁盘报至我会。对
未按时上报有关发行资料的发行公司,不予安排上市。